一、人事处部门职责
1.负责全校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核定各类人员编制和岗位。包括岗位设置,各类人员(不含承担领导职责的职员)的聘任及日常管理(如考勤、请销假、年度考核、聘期考核、人事调配、辞聘等),教职工奖惩等工作。
2.负责引进人才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办理人员流动及校内科级以下人员调配聘用手续,办理学校工作人员退休手续。
3.负责劳动纪律日常管理、监督和教职工的出勤、考核、奖励等工作。
4.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的组织实施和聘后管理专家工作。
5.负责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规划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师日常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科建设工作。
6.负责全校劳动工资、各类津贴工作,制定校内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
7.负责全校工人的岗位技术培训和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8.负责教职工的困难补助、丧葬、抚恤以及遗属生活费审批等各项福利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工伤认定以及伤残等级评定的管理工作。
9.负责人事信息整理、统计和合同的管理工作,出具有关人事证明。
10.我校在职人员出国进修、探亲审批工作。
11.负责高校教师资格培训、认定工作。
12.负责管理人才交流中心。
13.临时用工的岗位的设置方案及用工监督管理。
14.牵头完成全校教职工队伍的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推荐等工作。
15.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处处长职责
1.主持本部门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规划、组织、管理、决策、实施及检查、督促和评估,并对学院干部人事工作提出建设性方案;
2.贯彻学院决定、决议,协调和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完成学院对本部门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学院政策和整体工
作在本部门的贯彻和落实;
3.负责学院各部门定编、定责、定员工作;
4.负责教职工选聘定位、考核激励、薪酬保障等管理制度的
拟定和实施;
5.负责工资管理工作,协助制定工资总额计划;
6.负责学院人事制度、绩效工资制度的改革工作,审核学院
各类岗位人员工作报酬;
7.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考核与职称评聘工作;
8.负责学院教职工考查聘用、调岗、晋级晋升、辞职辞聘等
工作,提出机构调整和人员调配的建议与实施措施;
9.对本部门安全稳定等重大问题负责,并依法行政;
10.完成上级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事处副处长职责
1.协助处长做好处内各项工作;
2.建立健全和优化人事处内部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督促部门内部人员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3. 协助进行学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才引进及人员调配工作;
4.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协助修订学校人事管理、职称评定、培训等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5.组织开展高校教师资格培训、认定工作、教师职称评定;
6. 配合处长共同完成本部门职工的考核,积极支持工会工作;
7.协助完成师德师风考核及教师工作部的相关工作;
8.就工作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向处长通报情况;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62566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