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党建制度

中共tyc131太阳集团城网址委员会廉政谈话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2/4/19 发布者:党建信息管理员 访问次数:

中共tyc131太阳集团城网址委员会

廉政谈话实施办法(试行)

 

为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干部政治思想素质,增强廉政勤政意识,激励干部自律、自重、自省、自警和自励,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重庆市委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渝委发〔201854号)《中共tyc131太阳集团城网址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渝理工职院委〔20212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谈话目的

实行廉政谈话制度,是贯彻教育、预防为主方针,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重要措施。通过谈话,做到关口前移、超前防范,严明纪律、规范言行,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促进干部廉洁自律。

二、谈话种类

廉政谈话主要分为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例行廉政谈话。

三、谈话对象

(一)由学校任命的科级、处级领导干部;

(二)在廉政方面群众有反映的处级干部;

(三)其他需要进行廉政谈话的处级干部。

四、谈话时间

  决定任用的干部应指定专人在任前进行谈话,特殊情况下,不超过任用上岗后的2个月;诫勉谈话、警示谈话、例行廉政谈话因事、因人可随时进行。

五、谈话内容

(一)任职廉政谈话,是指与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的谈话。谈话重点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如何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如何遵纪守法带头廉洁自律,如何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如何自觉接受监督等内容进行。

(二)诫勉谈话,是指与有违纪行为,但情节较轻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领导干部的谈话,以及根据上级或学校有关规定须进行的诫勉谈话。谈话时应讲清群众反映举报、组织发现或工作中出现的主要问题,说明其违反党纪政纪规定的程度、后果及危害,并提出处理和改正的具体意见。

(三)警示谈话,是指与一个部门在一个时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谈话。谈话时要在认真客观评价分析的基础上,指出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对今后的工作重点或方向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和要求。

(四)例行廉政谈话:主要了解部门班子及成员遵守党纪政纪、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党委决定指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指导各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六、谈话人

  (一)与提拔任职的处级干部的任职廉政谈话由学校纪委书记负责,科级干部的任职廉政谈话由部门负责人负责。

  (二)与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的诫勉谈话由学校党委书记负责,学校纪委书记参加;与其他干部进行的诫勉谈话由学校纪委书记负责,监察审计处和部门负责人参加。

  (三)与部门班子进行的警示谈话,由学校纪委书记负责,监察审计处、组织部、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参加;与干部个人的警示谈话由学校纪委书记负责,监察审计处和部门负责人参加。

(四)例行廉政谈话由学校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分管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的例行廉政谈话工作,并安排专人做好记录。

(五)校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谈话由学校党委书记负责,学校纪委书记参加。

根据工作需要,党委书记可对一定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进行集体谈话。

七、组织实施

(一)廉政谈话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由学校纪委牵头,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组织进行。对群众有反映的领导干部的谈话要及时进行。谈话方式可视情况,采取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的方式。

(二)任职廉政谈话,提拔任职的处级干部的任职廉政谈话,由监察审计处负责组织实施;科级干部的任职廉政谈话,各处室、二级学院负责人监察审计处后,由所在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可结合工作需要和岗位性质采取集中或一对一的方式进行,谈话结束后,将相关谈话材料交至监察审计处备案。

(三)诫勉谈话和警示谈话,由学校纪委或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处提出建议,并与分管校领导沟通后,由监察审计处负责组织实施,谈话应以个别谈话方式进行。

(四)例行廉政谈话,由分管校领导在当年12月底以前组织实施完成谈话结束后,将相关谈话材料交至监察审计处备案。

八、谈话要求

(一)廉政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

(二)谈话时要注意方式方法。谈话人既要对谈话对象提出有关建议、希望、要求或指出其问题;又要认真倾听谈话对象的解释、说明和意见。谈话对象应正确对待组织谈话,实事求是地回答或说明问题。

(三)监察审计处要加强对谈话效果的监督检查,对谈话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的意见,要及时处理和落实。各部门、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谈话提醒的警示和预防作用,让廉政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四)廉政谈话要作好谈话情况记录,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诫勉谈话和警示谈话结束后,谈话对象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写出书面整改报告报学校纪委。

九、附则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办法由监察审计处负责解释。


附件:tyc131太阳集团城网址廉政谈话记录表.docx


Baidu
sogou